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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

2025-11-30 20:43:13工作总结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 篇1

  按照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关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市残联下达20xx年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落实力度。残疾人民生保障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总投资77.46万元(中央级9.8万元;省级4.25万元;市级16.77万元;县级46.64万元),涉及自主创业、助学救助、康复救助、社会保障等项目,惠及4512名残疾人。

  一、围绕深化扶贫助残项目,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惠政策的创新,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推进残疾人扶贫与农村特色产业相结合,设施农业等样板工程成果,加大基地辐射带动作用,新建残疾人扶贫基地6个,扶持36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手工业等,县级残联投资5.9万元,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加大助残帮扶力度,深入开展“走千家、进万户、送温暖、解民忧、办实事,主题活动,为全县200户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4.63万元(市残联指标),县残联为范村儿童福利院捐赠大米、白面,价值0.21万元;春节、“助残日”两大节日走访贫困残疾人150户,发放救济费3万元。

  二、围绕重点实施康复救助项目,提升残疾人康复效果。实施九项康复救助项目。

  1、“助明项目”,推行白内障无障碍建设,和晋中二院、红十字慈济外科医院、平遥康明眼科医院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筛查及病员输送工作,筛查全县贫困白内障患者1124例,实施了复明手术1050例,其中全免费887例。

  2、“助行项目”,开展假肢、矫形器适配需求调查,推行假肢装配无障碍,为适合装配假肢的下肢残疾人免费装配适用型假肢2具;为全县残疾人及65岁以上有需求轮椅的老年人免费捐赠轮椅20辆(市残联)。

  3、“助听项目”,为有就学、就业能力的贫困聋人装配助听器2个,并转介进行康复训练。

  4、“精神残疾救助项目”,争取中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为6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药物救助金2.7万元,住院治疗5人,补助5万元;省级救助精神病患者服药40名,补助1.8万元,住院15名,补助1.5万元;市级救助精神病患者服药20名,补助0.9万元,住院10名,补助1万元。

  5、“居家无障碍”项目,以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和残疾人家庭等开展无障碍改造,共完成:坡道改造3个(冯贵生、李德武、要年龙);轮椅4个(杜文林、游瑞本、穆月娃、胡利生)。闪光门铃3个(白贵义、王世文、孙玉娥);呼叫器(杨烈娃、张广武、李保忠);语音门铃(安俊文、白宝林、白成林);语音电话(刘素叶、马丽华、武乃生);地面防滑3段(白玉香、何彩凤、杨立贵);无障碍厕位3个(曹富年、杜丽仙、冯国保);无障碍进家庭25户,经审价后总投资为1.75万元。

  6、“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尝试为聋人、盲人两类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无障碍服务。完成脑瘫儿童康复训练3名;新收聋儿1名,聋儿助听器配发1人。

  7、“康复辅动器具配发项目”,完善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常态化的康复,供应配发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245件(省残联配发),为乡镇社区配发了6套的康复器材(省级2套、市级4套),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目标。

  8、“康复扶贫项目”为乡镇9户养殖业、种植业、手工业等残疾人贷款131万元。

  9、“康复、扶贫经费落实项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检查的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配套残疾人基本经费13.9万元,残疾人康复经费5.7万元,农村党组织扶贫经费0.6万元。共计20.2万元。

  三、围绕出台托养服务政策,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

  研究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模式,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继续实施“阳光家园”托养服务项目,做好残疾人“居家安养”工作,为100名居家安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补贴,每人0.06元,计6万元(市级)。

  四、围绕创新培训就业模式,提升残疾人就业率。

  探索适合残疾人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培训机制,以创新培训方法、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为手段,采取分层次培训、集中培训、社区特色培训、岗位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残疾人技能水平,促进单位、企业接纳残疾人,和县青创中心联合举办培训班x期,培训残疾人x人(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05人)培训费21.53万元(中央级2.1万元,省级1.05万元,市级1.05万元,县级自筹17.33万元);继续打造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与载体,扶持自主创业、基地就业、产品展销会、企业按比例就业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活动。年内新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6个,扶持20名城镇残疾人自主创业、居家就业,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20人以上,使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提高5%,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了年审,共年审234个单位,并协调县财政、地税部门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前已征缴残保金75万元。

  五、围绕加大扶残助学力度,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落实县残疾人民生计划、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工作,向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18名贫困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1.44万元(市级)。

  六、围绕落实基层组建政策,提升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残联要求,落实市委组织部、编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残联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残疾人基层组织网络体系,提高残疾人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城镇利用政府公益性岗位,以公开招考形式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农村全面落实村残疾人联络员误工补贴政策,力争年内全县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达到100%,全面建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建立分级培训及考核机制,开展以岗前培训、定期轮训为主的教育培训,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切实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七、围绕健全权益保障长效机制,提升残疾人事业依法管理水平。

  健全残疾人政策法规体系,依据国家及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做好《XX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及各项配套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加强县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创办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 篇2

  20xx年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扶弱助残为原则,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截止到11月30日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9件,共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428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残疾人群体的普遍欢迎。

  一、主要做法

  (一)扩大工作站建设,形成残疾人维权合力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调动各部门参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各种形式整合资源,对内,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到社区、企业、福利院等地方,开展经常性地助残扶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对外,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与残联、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等协作配合机制,在上述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在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由律师常年值班,第一时间为残疾人犯罪案件、残疾人被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二)健全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在服务硬件上,积极推进“临街落地”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了“临街落地”便民接待窗口,接待窗口设立了“无障碍通道”,提供残疾人拐杖、轮椅等辅助工具,体现服务人性化。在服务软件上,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扩大充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完善“一站式”服务,方便残疾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为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群,全面推行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可先行受理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案件报送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审批,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维权常态化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残联组织密切协作,通过建立维权长效机制,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将残疾人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施援,开辟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的受案范围,优化随时办理、优先咨询、简化手续等程序,让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四)加强法制宣传,引导依法表达诉求

  在加大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的法制意识,提高残疾人的维权能力,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在“全国助残日”,通过报纸、媒体、网络等载体,通过刊登和播放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全市残疾人宣传法律援助。依托“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开展残疾人法律咨询,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二、下一步的打算

  20__年,我们将按照上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结合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措施,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跨越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保证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通畅。

  二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简化工作程序,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做到“应知尽知”和“应援尽援”。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 篇3

  20xx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两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儿童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一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我县大部分妇女儿童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广泛宣传了《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法律七进”、“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采取法律知识讲座、开主题班会、“格桑花”宣讲团开母亲课堂、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户外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推送信息等多种途径宣传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举办法治讲座62场次、主题班会9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8000人次。三是通过拍摄微视频,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婚姻家庭的正能量。截至目前,我局拍摄的微视频《离婚风波》在微信、微博等平台的转载量、点击阅读量比较大。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亲民爱民、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县局和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儿童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制度。一是各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加强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完善和利用。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法律援助24小时畅通,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共解答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咨询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 篇4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数5736件,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审批案件6415件,完成率达111.8%,办结案件5760件,结案率达89.8%。全年经费投入计划数573.6万元,已投入649.5万,经费投入率113.2%,已支出575.51万元,其中,办案补贴512.17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60.70万元,经费使用率达88.6%,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89.0%。

  一、具体做法

  1.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品牌宣传和实践活动。市法援中心通过联合律师事务所和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走上街头,深入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市累计宣传30余场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案件1613件、妇女维权案件1076件、儿童维权案件254件、残疾人维权案件152件、军人军属案件14件。

  2.出台文件指导全市法援工作

  一是发布《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实施内容、资金保障、实施程序、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二是发布《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季统一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服务活动,要求深入宣传,筑牢农民工维权意识,是畅通渠道,方便农民工寻求法援,认真梳理,提供延伸法律援助。

  三是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通知》,以纠正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存在的参差不齐、标准不一等现象,要求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推出《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承诺》,引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坚持“三个继续”,即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为普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继续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继续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出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为一线抗疫医务人员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

  五是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的通知》,

  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知晓率,进一步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制订《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以推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和高质量实施,使年终对各县区的考评有章可循。

  3.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举措

  一是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将相关资料或情况转交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案受理,在2日内指派到承办律师,并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

  二是对有关劳动权益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劳动者畅通绿色通道(即当事人免交《经济困难证明》)。对此类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全程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办结后及时对当事人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对当事人不满意或不尽满意的,查明原因,补差不缺,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结果。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在判决或仲裁后,注重提供延伸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实现。

  三是对赡养抚养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畅通绿色通道,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经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根据案情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必要时全权代理,并随时与当事人保持沟通。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结果认真审查,保证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4.对法援工作督查培训和调度

  6月初,我们开展了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重点对20__年终绩效考核存在的明显问题纠错或改进情况、20xx年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

  网络信息化应用情况、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目前已进入现场抽查阶段,督查结束市中心将对结果进行通报。

  为更好的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案例写作水平,6月22日上午,召开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暨信息案例写作培训会,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市法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通报了20__年度及20xx年1-5月份各县区信息、案例报送及采用情况,对各县区的下一步信息案例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叶集区从信息写作需注意的八个方面分享了信息写作经验;金安区以《如何在优秀法援案例海洋中做好拾珠人角色》为题,探讨了法律援助案例写作需要注意的具体细节,市民生办负责民生工程信息编写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专题培训。6月下旬, 市法援中心牵头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了调度,对于目前完成任务比较困难和任务已经接近完成的县区实施了对接。

  11月下旬,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注入了高能量与新活力。

  5.加强与公检法衔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我市上下均已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座谈和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工作。市局于12月3日组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今年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学习了《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重点解读了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法律帮助工作程序、值班律师工作保障等内容,同时公、检、法、司参会人员分别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了各自的意见,对律师值班及今后如何推进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办理刑事案件2719件,占受理总数的42.31%。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皖司发【20xx】40号)规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动态调整《刑事辩护律师名册》、《值班律师名册》,建立值班律师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值班律师到岗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有力地调动律师值班和办案积极性。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二、存在问题

  1.思想松懈,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目前就全市而言,法律援助中心的编制基本用完,但部分县区任务数与人员配备极不合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机构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

  2.客观原因,目标任务完成不均。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区担忧如何按时完成案件数量,个别县区却已早早超额完成任务而不敢再接收案件。一方面基层司法所不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部分县区案件数量短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基数、辖区律师人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范围扩大、截留上一年度案件违反序时进度等因素造成了“案件过剩”。

  3.法律援助信息案例质量不高。我市被省厅采用的信息以及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案例与部分地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创作积极性不高,应付差事的较多;二是写作水平不高,采用率低;三是平时不注重观察和积累,缺乏好的素材。

  三、工作计划

  下半年通常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阶段,要集中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将法律援助经费合理完全支出,完成对各县区的考评,接受省厅对我市以及市民生办对市本级的考评。具体如下: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中心工作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动《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

  2.常规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宣传实践工作,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3.深入贯彻落实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依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加强法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法援中心管理人员首先要学习吃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熟练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要求承办律师认真完成规则要求的各项工作,案件报结时严格审查材料是否完备。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时严格按照两项规则进行评估,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同时要探索和借鉴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使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 篇5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增强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近日,禹城市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走进广场、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在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法》。重点宣传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等相关知识,并对群众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分析解答,提供相关法律建议。积极引导群众在遇到困难时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群众广泛欢迎。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

  下一步,禹城市司法局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法宣传实效,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受益率,让更多有需求的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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