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哥是我妈妈的学生,上大学三年级。他个子比较高,长得非常英俊,脸瘦瘦的,浓眉大眼。是最棒的前锋,也是我最佩服的人。
他协调性很好,有一次他的足球队分成两半踢练习赛,我坐在场外观看。于大哥一脚飞射,球从中场一直飞到球门里。“太漂亮了!”我不禁大喊起来!对方守门员大脚一踢球又飞到了中场,有人跑过来抢球,没想到球却飞到我这里来了,我马上站起来把球踢回场地,两个人都没防住,球却不偏不倚地飞到了于大哥的脚底下。这时两个后卫贴紧了他,于大哥做了个假动作,身体往左一闪又往右一闪,一转身一脚直射球朝门飞去,打着了守门员的手腕又弹在门柱上进了球门。“哇,太棒!了”于大哥刚要欢呼,对方守门员生气的大脚一踢,被一个人顶飞到于大哥的胸前,又有一个人跑过来想踢到于大哥那方,于大哥一个倒勾球又进了。太精彩了!
于大哥是最棒的前锋,他灵活、勇敢、技艺高超。
文章描写了一个令自己佩服的人——于大哥,内容条理,中心突出。文章开头就直接点题,说于大哥是最棒的前锋,也是“我”最佩服的人。然后围绕这个主题通过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于大哥让“我”佩服的原因:协调性好,踢球技艺高超。最后总结,再次点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