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一假,舅舅从南京带回来一只比熊,它的名字叫“球球”。
我迫不及待地抱起它,放在怀里。它有一身白得发亮、不夹一丝杂色的毛发,摸着像棉花糖一样松软,又像丝绸一般柔滑。两颗炯炯有神的“黑珍珠”,无论是谁都会被它的眼神所迷住。头两侧耷拉着两只软软乎乎的小耳朵,只要动一动,小耳朵就会随着节拍甩来甩去,真像是摇拨浪鼓。小小的尾巴翘得高高的,摇摇晃晃的。又短又壮的小短腿,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似乎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
别看它是一个小女生,其实是一个调皮鬼。只要看见别的小狗,它就会立刻冲向前挑衅,就算对方是个男生,它也会把对方打得怀疑“狗”生。它还是一个拆家高手,不用一分钟,就能把一个完好无损的玩具变成一堆废物。最“可恶”的是,它竟然在我练毛笔字时,跳上书桌,打翻墨水,到处印上它的“作品”,害得我用十几分钟写的作品就这样报废了。
球球真是让人又爱又恨。不过,看着它每天无忧无虑的样子,我心里也非常欣慰。也许上辈子是我欠它的,这辈子就让我做牛做马来偿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