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不幸却接二连三来了。一次意外的车祸夺去了爸爸年轻的生命,妈妈在这打击之下一病就是一年。后来,由于厂里效益不好,妈妈就停薪留职去卖蔬菜,来维持家里的生活。
我从小就争强好胜,看到同学们买了好看的书包,我想要;看到谁有好看的工具书、刊物,我也想要……这不,“六一”儿童节就要到了,我想,同学们都会在节日里穿上漂亮的新衣服参加校运会的,所以我也缠着妈妈给我买一套。妈妈说:“行,我又在餐馆找了份工作,过两天开支就给你买。不过,晚上你可要自己吃饭了。”
这天放学后,我匆匆地吃完了妈妈给我准备的饭菜,并认真地做完了作业,心想:去餐馆看看妈妈吧!
在餐馆门口,我看见妈妈正在辛苦地忙碌着,双手端着许多碗碟,穿梭于人群中。我想:她还没吃饭吧……正在这时,妈妈突然晕倒了。“妈!”我冲进了餐馆,扶起了妈妈。这时,前来帮忙的一个人迅速地掐了下妈妈的人中穴。妈妈慢慢地睁开了双眼,她长长地喘了口气,看了我一眼,用微弱而又沙哑的声音说:“扬阳,来了。”我给妈妈倒了点儿水喝,并扶妈妈坐了起来,帮她理了一下稍乱的头发。这时候,我看到了妈妈的黑发里已经有了几丝白发,那苍白的已不再漂亮的脸上爬上了许多皱纹,风风雨雨使她那白嫩的双手变得很粗糙。看到这一切,顿时,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对妈妈说:“您休息一会儿,我来干。”我把妈妈要干的活儿都干完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对妈妈说:“妈,我不要新衣服了,我懂事了。”妈妈什么话也没说,用手摸了摸我的头,把我搂得更紧了。
结构严谨。对“妈妈”一病就是一年的交代,为妈妈在餐馆的晕倒埋下了伏笔;结尾段“我不要新衣服了”一句,也很好地照应了第二段中“弹着妈妈给我买一套”。从篇幅上不难看出,在餐馆一节是重点,这样处理很正确。因为在餐馆中“我”的亲眼所见是“我”懂事了的根本原因。应该详写。于朴实中见真情,这是本文语言的显著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