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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2025-10-23 11:15:05合同范本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1

  甲方(让与人):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所长

  乙方(受让人):___

  住所地:___

  法定代表人: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 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 年月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 )。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 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 乙方:___

  时间: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2

  中方:________

  投资人:________

  apl:________

  中国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方:________(签字)

  投资人:________(签字)

  apl:________(签字)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3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一方为: 国 市 公司和 工厂(以下简称接受方、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的缩写)

  另一方为: 国 市 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乙方,或 公司的缩写)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和同意向甲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 产品;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合同前言中"鉴于......"条款,或称"叙述"条款(Recital),有助于对合同的背景、原因、双方关系的性质和某些具体情况加以说明,具有某些潜在的法律作用,一般都用这种形式。有些小合同也可从略。)

  第一章 定义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

  1.1 "专有技术" :

  1.2 "合同产品" :

  1.3 "考核产品" :

  1.4 "技术资料" :

  1.5 ............

  (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关键用语不多的,可以不必单独列一章定义,可以在合同中第一次出现用语时,加定义说明。)

  第二章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在国内外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乙方负责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培训。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培训要求,使甲方人员能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

  2.5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6 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乙方许可证制造的字样。

  第三章 价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 美元(大写: 美元)。

  3.2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资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T/T)信汇(M/T)支付,甲方通过银行和 银行支付。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通过 银行和银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国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甲方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4.2.1 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 %(百分之 )计 美元(大写: 美元),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经审核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政府当局出具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乙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4.2.2 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不晚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 章第 条规定的技术资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运单及乙方说明技术资料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的信件一式二份。

  4.2.3 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训工作后,甲方收到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计 美元(大写: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

  c.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注: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支付次数和比例,应随不同情况来确定。提成支付时,可采用下面条款)

  4.3 按第 章第 条规定,甲方在产品考核验收后,开始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支付条件:

  4.3.1 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日历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规定一年二次,或其他办法)。

  4.3.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 机场交付技术资料。

  5.2 机场空运单位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给乙方。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寄给甲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5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紧固包装。

  5.6 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 包装箱内应附详细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6.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或其他生产条件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注:最好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写明如何使乙方的技术资料修改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具体办法)

  6.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3 改进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开发的一方,对方不得用于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章 考核和验收

  7.1 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方与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7.2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7.3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7.2条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 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

  7.5 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的,如系乙方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自费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由甲方负担一切费用。

  7.6 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8.7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 如乙方交付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8.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时,乙方应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第1-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第5-7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超过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

  以上罚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

  8.5 乙方按8.4条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支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6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将加以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甲方。

  8.7 按第七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7.1 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按8.6条规定,退还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7.2 若产品不合格仅是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规定)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9.1 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 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清单,见本合同附件八(注:仅作为了解专利情况,不应承担任何专利权的义务)。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一式二份交给甲方。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注:不要主动去承担保密责任,对方坚持要求时,再予考虑)

  9.4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仍有权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 税费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甲方国税法纳税。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1.2 仲裁地点在甲方国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也可规定在第三国仲裁,即: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有规定在被诉国仲裁的)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1.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3.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3.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3.4 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文和____文本各一式二份。

  13.5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文和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 公司

  地址: 电话 邮码

  法定代表人:

  2. 工厂

  地址: 电话 邮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司

  地址: 电话 邮码

  法定代表人: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4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

  第一章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

  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

  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第十二条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三章价格

  第十六条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入门费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

  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

  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国________银行和______国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

  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

  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___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

  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之日

  支付。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

  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第二十四条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交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在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日期。

  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第二十七条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

  可以分批交货。

  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八条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

  可以分期交货。

  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九条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

  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五式二份。

  第三十条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第三十一条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和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为了适应甲方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

  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

  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第三十三条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第三十六条为了验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

  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

  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第三十七条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

  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第三十八条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第三十九条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一条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

  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第四十二条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国家:

  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第四十三条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甲方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

  为维修甲方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第四十四条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

  并注上“____国________制造”。

  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第四十五条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

  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

  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

  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第四十六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

  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第四十七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

  有关定义如下:

  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第四十八条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第四十九条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超过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第五十条若发生第四十九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第五十一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第四十九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第五十二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

  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

  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

  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2.如果根据第四十一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第五十四条乙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十五条与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

  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第五十七条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第五十八条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九条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甲方国税法缴税。

  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第六十条

  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

  (1)由____国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一条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六十二条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第六十三条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条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

  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

  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____文书写各四份,____文文本和____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

  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甲方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2.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

  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个月。

  3.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4.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6.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

  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7.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国文字书写一式二份。

  8.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贸易。

  第六十七条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特殊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和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5

  合同号: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_签订。甲方为:中国___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___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国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 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 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美元(大写: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国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百分之几)。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中国银行和_国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国___银行和___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美元(大写: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d)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1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1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略)规定的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1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天内)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4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略)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略)。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

  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略)。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

  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 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至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迟交__至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迟交超过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美元(大写:__美元)。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3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略),本合同生效1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2份。但不给予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 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1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 裁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 不 可 抗 力

  13.1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文和中文书写各4份,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文文本各2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合同期满前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国文书写一式2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美元(大写:__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 定 地 址

  甲方:中国__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

  电报挂号:

  乙方:__国__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字。

  甲方:__公司代表 乙方: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__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 乙方律师

  (签字) (签字)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6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_________国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三方)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为在_________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5)投资人向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_________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a.生产线计划。      b.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c.设备布局计划。      d.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e.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f.生产管理计划。      .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由投资人提供。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a.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元。      b.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_________%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_________%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

  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

  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码;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收货人标记。    (1

  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

  第二次检验。如果

  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_________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7)投资人派行往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_________天。    

  (3)培训主要用英文进行,也用_________作为辅助语言。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翻译员。    

  (4)在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采购的材料;但是,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    

  (2)投资人运交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_________名,并提供_________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为此在_________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_________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_________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要求准备一名译员,费用由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

  第三方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

  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

  第二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翻译员。    

  (3)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投资人、

  第三方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第三方的作用    

  (1)

  第三方负责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提供必要的援助。    

  (2)

  第三方应为此适当向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第三方的责任    

  (1)

  第三方应作为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

  第三方应协助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

  第三方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4)

  第三方应在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_________进行。    

  (3)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

  第三方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投资人、

  第三方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_________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年,期满后可以延长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盖章):_________        投资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7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转让方(乙方):

  住 所 地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帐 号:

  “___g___ 片”(以下简称“___ 片”)为乙方开发的中药 6类新药,该品种已于20________年月____日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 片”项目全部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技术转让的项目名称、技术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

  中药6 类新药“___ 片”的全部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二)项目合作的内容和要求

  1. 乙方将自行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___ 片”(以下简称“___ 片”)的全部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转让给甲方,向甲方提供申报临床的全部研究资料,并指导二批符合稳定性试验要求且质量合格的中试样品,以及临床试验药品的生产制备。乙方保证“___ 片”项目临床前研究及其成果的科学真实性,承担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

  2. 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条款向乙方支付“___ 片”项目的技术转让费,负责本项目的临床研究、申报新药证书、生产批文等工作及费用,并且承担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

  第二条、项目技术资料的交接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

  第一期技术转让费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申报临床的整套技术资料。

  2. 乙方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中“审批结论”的要求,补充完成第___ 项,并在本项目Ⅱ期临床研究结束前,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在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后,即独家拥有“___ 片”项目的全部相关技术及专利申请权。

  2. 甲方拥有“___ 片”项目“新药证书”持有者的署名权,以及“新药证书”的独家所有权。

  3. 甲方拥有“___ 片”项目的技术及临床批件再次转让权。

  4.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5. 甲方负责完成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及费用。

  6. 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提供的“___ 片”项目的工艺及技术资料审核和接收,并组织和生产二批合格中试样品。

  7. 甲方负责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制备临床研究所需样品。

  8. 甲方负责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完成申报生产中试、稳定性试验等及制备申报生产所需样品,并完成现场考核工作。

  9. 甲方负责申报新药证书与生产批文事宜,并支付相关的检验费用及注册费用。

  10. 甲方承担乙方派出的生产技术交接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

  1

  1. 甲方负责对有关技术资料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___ 片”项目的全套申报临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二套)、电子版、双方商议的原始资料复印件(一套)及该项目临床研究批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如需补充资料的,应向甲方提供补充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二份)。

  2. 乙方负责保存临床前所有研究工作的有关原始资料,以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检查。

  3.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全部研究技术资料均符合审评要求,并负责该项目申报生产审评时就乙方所提供技术资料的答辩等。如需补充临床前的技术资料,仍由乙方负责提供,直至审查通过。

  4.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人员进行“___ 片”制剂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项目制剂的生产技术和检测技术,并指导试产二批合格的中试产品。

  5. 乙方负责临床前研究工作的改进及完善并承担此研究费用,负责协助甲方进行“___ 片”项目的申报生产工作,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该项目申报生产过程中相关药学、药理毒理技术资料补充工作并承担以上补充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6.乙方对该转让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负责,乙方需保证本项目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也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乙方需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未使用本合同中的技术进行商业活动,也未许可他人使用本项技术。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中的技术进行商业活动,也不得许可

  第三方使用本项技术。

  7. 乙方负责对有关的技术资料保密。

  8. 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每一期付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 片”项目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

  第五条、技术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___ 片”项目技术转让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___ 万元,分以下五期付款,其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20%);

  第二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

  第一期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___ 片”项目的全部申报临床技术资料,甲方收到后即开始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10%);

  第三期:乙方完成对甲方该项目的技术交接,指导甲方按照申报工艺生产出二批符合稳定性试验要求且质量合格的中试样品,以及临床试验药品,甲方对乙方相关技术进行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40%);

  第四期:本项目Ⅱ期临床研究结束后,甲方和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对研究结果进行评估,在初步确认药物在统计学意义上安全和有效,并决定继续进行下一期临床试验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20%);

  第五期:甲方获得本项目“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款人民币___ 万元(总金额的10%)。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

  1. 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每期费用,超过应付时间____日,乙方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当期应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乙双方若违反技术保密规定,将该项目的技术成果转让给

  第三方,将追究违约一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该项目发表论文。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全套文件资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每延期____日需支付甲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五来计算。

  4.如乙方不能指导甲方按照申报工艺生产出二批符合稳定性试验要求且质量合格的中试样品以及临床试验药品,或者不能按照申报资料进行工艺放大重复,则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___ 万)。

  5. 如Ⅱ期临床结束后,甲方和参加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由于受试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因而决定终止临床试验,则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的 50%(___ 万)。

  6. 如由于乙方未完全执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得本项目不能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则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

  如由于甲方未完全执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得本项目不能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则甲方应在合同签定________年内或临床试验启动________年内全额支付合同未付款。

  第七条、意外情况及未尽事宜

  1. 意外情况:在本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时间内,如果发生战争、或地 6震、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或重大流行性疾病如瘟疫等,或国家药品注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导致本合同条款无法继续履行者,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由于合同签定后国家药品注册政策变化需要补充临床前已审评通过技术资料,则乙方负责补充技术工作,甲方承担所需费用。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变更的条款或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该技术转让后,甲方拥有项目的完全处理权(如技术转让等)。

  4.乙方仅保留本项目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的共同署名权,其它权利如奖金等全部由甲方享有。研究单位署名排序按甲方第

  一、乙方

  第二排列。主要研究人员排列次序甲方为

  一、

  三、

  五、七,乙方人员为

  二、

  四、

  六、八。

  第八条、争议及解决办法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程序,提请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X签字后即生效,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X): 甲方代表签字: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盖X):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药技术转让合同样本精选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8

  本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雷诺士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根据香港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办公室设在香港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商业登记证号为:6916775—11G—12—B(以下简称“雷诺士公司”),和华美卷烟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办公室和营业地点为厦门湖里工业区(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达成和签署(雷诺士公司和公司以以下有时合称“双方”,或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雷诺士公司已获得雷诺士烟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授权,向第三方出售关于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的技术和诀窍;

  鉴于公司有意获得这种技术和诀窍;

  鉴于雷诺士公司愿意根据雷诺士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和厦门卷烟厂及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于年月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出售此种技术和诀窍

  为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技术诀窍和培训的内容及质量保证

  1.1本销售合同的主题是使用雷诺士公司和它的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与利用作为浸渍剂来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有关的技术和诀窍的权利,包括一切规格,作业周期资料等,以及包括与此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例如试车手册和操作手册(在本合同的附件A中详细列出).下列美国专利(这三篇专利作为本合同附件C)更详细叙述了有关的技术和诀窍:

  (A)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_________号,题目是“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处理工艺”;

  (B)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_________号,题目是“配有料流分配系统的多层容器”;

  (C)美国专利第_________号,题目是“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使用的回收系统”

  (上述技术和诀窍,以下用代号“G—13C”来表示).

  1.2雷诺士公司将按照附件B的规定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指导开车和开车后初期操作,有关此种技术服务费用应作为雷诺士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份.

  1.3雷诺士公司应在它的关联公司,即雷诺士烟草公司设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温斯顿一塞勒姆市的设施中的G—13C工厂,或在雷诺士公司自行选择的另一间G—13C工厂,提供操作和保养培训.公司人员接受培训的最适当时间,将由雷诺士公司和公司共同商定.在雷诺士公司的设施进行的此种培训,估计可在两个(2)至三个(3)星期的时间内完成.派遣受训人员所需的在国外的一切费用由雷诺士公司支付并应作为雷诺士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份,有关的其余费用由公司负责

  1.4公司应挑选合理人数的具有适当资历的人员,包括一名操作员和一名工程师,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设施接受培训.受训人员中,至少应有一人能操流利英语.

  1.5雷诺士公司同意向公司提供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仅有英文本.

  1.6雷诺士公司应提供在公司的工厂中初期必需的培训工作,以便使公司能正确地掌握G—13C的操作工艺,该培训费用应作为雷诺士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分.培训人员的数目,以及他们派驻公司的工厂进行安装和试车培训的时间长短将与公司商讨后由雷诺士公司决定.此种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活费应由厦门卷烟厂提供,作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该厂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分.

  1.7公司对有关G—13C在本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协助,应由雷诺士公司谘询协议的形式提供,其条款和条件将以书面形式商定.

  1.8雷诺士公司应根据第1.8.2条的验收测试程序保证提供给公司的G—13C装置达到第1.8.1条所述的规格和性能.

  1.8.1规格和性能

  G—13C装置生产能力为每批处理_________公斤烟丝,而其自由下落密度不小于____________,每批处理时间不超过__________分钟,烟丝水份为(湿度以雷诺士公司的标准为依据),F11消耗量少于KG/批.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工作区域空气中的F11含量通常小于_______PPM.在上述情况下生产的膨胀烟丝的填充能力将平均增加.填充能力将使用雷诺士公司标准检测方法测定.

  1.8.2验收测试程序

  第1.8.1条规格和性能的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雷诺士公司将选择一批某种种类的烟丝用于质量测试.

  (B)在G—13C装置从制造厂运往公司前,雷诺士公司将在G—13C装置上加工四批上述选定的烟丝(含适当水份)其中的二批四盘皆装入烟丝,另二批为一盘装入烟丝,其余三盘装入烟梗,以确定每一批烟丝填充力的平均增加比例.

  (C)如测量结果每批烟丝的填充力增加的平均比例符合第1.8.1条确定的合适范围,即该G—13C装置达到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公司则应向雷诺士公司提供验收合格证书,确认该G—13C装置达到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D)雷诺士公司应在进行验收测试程序前至少61天通知公司,如公司愿意可以派出代表自费前往观察考核程序.

  第二条付款

  2.1考虑到公司购买使用G—13C工艺的权利,公司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万美元向雷诺士公司支付总金额___________万美元.该款以汇款形式汇入由雷诺士公司指定与中国银行有业务联系的国外银行帐户内,第一期款项将于G—13C工厂开始作业之后十二(12)个月到期应付,此开始作业日期应由双方书面同意确定.

  2.2雷诺士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按中国税法应缴纳的,与上面第2.1款所述有关的任何税金,均应由公司为雷诺士公司预扣和代缴;公司这样为雷诺士公司预扣和代缴的任何此种税金,均应由雷诺士记入贷方,作为公司部分清偿上面第2.1款规定应向雷诺士公司付款的一部分.公司为雷诺士公司这样代缴的一切税金,均应在缴税日期后十(11)天内向雷诺士公司提出书面报表.这种书面报表应附上以雷诺士公司为抬头人的政府正式收据原件,并应书明为哪一笔特定付款缴纳该项税金.

  第三条额外义务

  3.1为了使雷诺士公司愿意向公司出售G—13C工艺,公司同意对此种技术和诀窍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这些技术和诀窍,且已书面同意对此种资料加以保密的公司高级人员以外,公司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这些技术和诀窍.此外,公司同意,它将只在它的工厂中使用此种技术和诀窍来生产卷烟,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这些技术和诀窍,也不得授予这些技术和诀窍的许可证.

  3.2有关G—13C工艺的非专利技术改进的有关资料,雷诺士公司应向公司免费提供.公司也应在对等条件下向雷诺士公司提供类似的资料.

  3.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有人鉴于公司使用G—13C工艺,且此种使用符合雷诺士公司或它的任何一个关联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指导,而向公司进行据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任何人的权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诉讼时,则雷诺士公司在接到公司的书面请求时,应在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进行辩护,并由雷诺士公司自行负担这方面的费用.公司应将任何关于此种据称为侵犯的声明,控告或诉讼,威胁控告或诉讼,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雷诺士公司.公司有权委托公司选择的顾问律师在任何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作为公司的代表,由公司负担这方面的费用.

  3.4雷诺士公司和公司同意尽最大努力获得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终止

  本合同从第1页书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在本合同终止时,公司将有责任继续支付按第2.1款规定欠雷诺士公司的一切款项.

  第五条一般规定

  5.1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规定的公司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不得由公司加以全部或部分转移或转让.

  5.2.1如果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尽力通过友好讨论来解决这些争议.如果在六十(61)天内不能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和令双方满意,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属下的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来仲裁该争议,但是有如下规定;

  (A)任何此种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同时使用华语和英语进行,并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编写此种诉讼的每种抄本.

  (B)应有三(3)名仲裁员,他们均应能操流利英语,但其中有一(1)名应操流利华语.

  5.2.2一切仲裁裁决都应为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仲裁裁决的约束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

  5.2.3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2.4在根据本条规定进行仲裁诉讼时,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支配和据以进行解释.

  5.2.5任何仲裁裁决均应由对受裁决方行使司法权的或在受裁决方拥有资产地区内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来加以实施.

  5.2.6在根据本合同或为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仲裁诉讼,为实施任何仲裁诉讼的裁决而进行的任何起诉,在双方之间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中,各方明确放弃以主权国家豁免权作为辩护,明确放弃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机构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为基础的任何辩护.

  5.3.1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则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误的期间内,本合同双方或合营公司各方的合同义务应暂停和自动延长,延长的时间和此种暂停时间相等,无须为此付出费用或受罚.在本合同内,不可抗力的定义与主合同相同.

  5.3.2如果不可抗力的情况延续到超过六(6)个月的时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挂号邮件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无须办理其它手续即可撤消及终止本合同.

  5.3.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受影响的其它方,并应提供有关发生此种不可抗力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5.4按合同规定应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一切报价,信件或通知,均应以电报或电传发出,并且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到或寄到有关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到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应被认为是航空信邮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发出电报或电传以后的二(2)个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应发往下面列出的适当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止(视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华美卷烟有限公司

  (地址和电传号以后再用书面通知)

  雷诺士公司:香港港湾道31号

  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

  雷诺士烟草国际(亚太)有限公司

  电传:H某74345

  5.5除非本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签署的书面文件明确宣布,并特别指明本合同,否则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修改,放弃或解除.

  5.6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不要求对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此后任何时间要求此种履行的完全权利,同样,如果任何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不应被认为放弃追究此后对此种规定的任何继续违反,也不应被认为放弃此项规定本身.

  5.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称为对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应由于另一方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而负责任或受约束.

  5.8本合同以中文本和英文本签署生效,两种文本有同等效力.___________作为以上各点的凭证,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它们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书明的日期签署本合同.

  华美卷烟有限公司雷诺士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刘维灿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bkpm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9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  电话:  法 定 代 表 人:  职务: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  电话:  法 定 代 表 人:  职务:  

  第一章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

  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第十二条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

  第一章

  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三章价格  

  第十六条按本合同

  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入门费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____月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国________银行和______国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___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  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 合同产品

  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____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第二十四条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交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在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第二十七条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

  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八条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

  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

  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九条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五式二份。  

  第三十条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第三十一条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和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为了适应甲方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第三十三条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第三十六条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第三十七条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  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第三十八条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

  第二次考核验收。  

  第三十九条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

  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条若考核试验产品

  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

  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一条若考核试验产品

  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

  第五十三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第四十二条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国家:  

  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第四十三条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甲方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甲方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第四十四条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____国________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第四十五条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第四十六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第四十七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

  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第四十八条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

  第四十六、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天内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第四十九条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

  第五章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迟交超过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第五十条若发生

  第四十九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第五十一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

  第四十九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第五十二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按

  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2. 如果根据

  第四十一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第五十四条乙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

  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

  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

  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十五条与合同有关的完  整的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  

  第一章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

  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第十二条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

  第一章

  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三章价格  

  第十六条按本合同

  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入门费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____月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国________银行和______国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______美元。  (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d)_______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d)乙方出具的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d)乙方出具的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合同产品

  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____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第二十四条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交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在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第二十七条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

  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八条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

  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

  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十九条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五式二份。  

  第三十条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第三十一条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和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

  a)合同号  (

  b)运输标记  (

  c)收货人  (

  d)技术资料目的地  (

  e)重量(公斤)  (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为了适应甲方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他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第三十三条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第三十六条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第三十七条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第三十八条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

  第二次考核验收。  

  第三十九条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

  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条若考核试验产品

  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

  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十一条若考核试验产品

  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

  第五十三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第四十二条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他国家:  

  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第四十三条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甲方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甲方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第四十四条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____国________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第四十五条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第四十六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第四十七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

  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第四十八条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

  第四十六、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天内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第四十九条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

  第五章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超过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第五十条若发生

  第四十九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第五十一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的

  第四十九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第五十二条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按

  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2.如果根据

  第四十一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第五十四条乙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

  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

  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

  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十五条与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第五十七条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

  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第五十八条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九条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甲方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第六十条  

  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  

  (1)由____国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一条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六十二条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第六十三条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条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____文书写各四份,____文文本和____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

  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甲方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2.合同

  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

  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个月。  

  3.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4.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6.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7.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国文字书写一式二份。  

  8.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  

  9.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贸易。  

  第六十七条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特殊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和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第六十八条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或技术成果)系经过转让方长时间的开发和实际项目的应用,技术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种行业用户的肯定,且具有广大的市场前景:鉴于受让方在市场开拓方面的完整商务能力,为更好地将成果应用于社会和行业用户,转让方愿意将该项技术成果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接受该技术成果。现本合同双方经过详细磋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技术成果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第三代cdma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以下称“cdma”或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第三代cdma移动通信基站射频子系统及cdma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线性化放大器关键技术的软件(组件)、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现有cdma技术的后续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cdma”关联技术成果及其后继开发技术成果是指:与现有cdma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成果及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继开发及相关的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2.转让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本合同所涉技术成果独家转让与受让方。于该转让日起,受让方拥有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但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权益除外。

  技术成果的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在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保护期内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权,即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技术成果的权利;

  (2)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前项中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术成果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技术成果的权利;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3.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将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全部内容的详尽资料交付于受让方。

  (1)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2)转让方提交的上述技术资料,应使本行业内具有普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对软件进行修改、维护和再开发。

  (3)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交上述技术资料后,不得继续保留载有该软件任何实质部分的任何载体。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前

  (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2)转让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且技术成果未存有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等情形;

  (3)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5)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后:

  (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

  (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责任。

  (3)转让方应就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成果使用者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与该技术成果市场有关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转让方雇员及/或关联企业。

  6.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按本合同约定的转让金额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7.转让方应就cdma关联技术给予受让方优先选择权,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有优先购买权。

  8.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并应赔偿不足部分。

  转让方未按第3条的要求向受让方提供资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0.2‰的延期转让违约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执行上述第9条之约定外,并应返还从合同对方取得的的财产:

  (1)转让方违反第4条任何一项;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条之约定;

  (3)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1.转让方应按受让方要求提供技术成果的技术培训、辅导等相关服务,直至受让方能够独立、正确地使用该技术成果。

  12.因技术成果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费用,依法由各方承担。

  13.本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基于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的后继开发、改进等技术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受让方享有。

  1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文件/资料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11

  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与英国_____________XX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alp:(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12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协议书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              (签字)

  投资人:             (签字)

  apl:             (签字)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1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一 、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以______万元整(人  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2.乙方完全同意此价格转让费,并在本合同签订日以现金  形式支付甲方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 、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制作技术及流程教会乙  方所委派厨师。  

  2. 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向乙方供应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  每斤价格为 元人民币。  

  3. 甲方不保证乙方经营成果,不对乙方的经营后的盈利性  做出任何承诺。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委派厨师不得超过两名,学习期间不得更换。  

  2. 乙方在学习期间不得私下挖甲方厨师,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技术转让费不予退还。  

  3. 乙方的经营权限仅限于内蒙古________区内,如乙方违约经查实合同终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  

  4. 乙方所经营店铺不得使用含有”

  ”字样的字号。  

  5. 乙方对鹅掌汤锅、干锅鸭翅的制作流程及配方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传授他人,否则甲方有追诉的权利。  四 、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由各方代表人签字、手印后生效。  五 、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技术转让合同通用版0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对甲方拥有的的生产技术,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生产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中的玻镁材料制品生产技术,乙方同意该生产技术作价人民币

  2.8万元( 贰万捌仟 元整)。  

  二、本合同双方签章后,乙方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转让费。  

  三、甲方应在乙方交付转让费三个工作日内  

  1、将技术培训章程中提到的

  第一项、

  第二项生产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全面地移交给乙方,若有不理解内容,甲方提供承诺指导,直到指导清楚为止。但乙方只能授权一名人员与甲方指定技术人员代表单线联系,不能模糊的授权多名人员与甲方技术代表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重复讲解。  

  2、技术培训章程中

  第三项,由甲方指定技术员与乙方指定技术员建立长期通话、互访机制。

  第四项,由甲方以电子版形式或快点形式,长期不间断为乙方传送资料。  

  三、本合同生效后,《技术培训章程》的生产技术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将该生产技术以任何形式转让给

  第三方或作价入股,建立新的生产线。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联系人:  账号: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14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他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六条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五。  

  第八条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

  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第十条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他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第十二条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制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

  第一章

  第二条、三条、四条、六条、七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四条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第64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时日。  

  第三章价格  

  第十六条按本合同

  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  

  第十七条入门费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第十八条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第十九条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____月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国________银行和______国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甲方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甲方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 还金额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___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合同产品

  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

药物临床研制技术转让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法律诉讼(如有)

  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七条?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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