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婚姻登记“以县为单位、集中登记、网络管理”的目标。根据民政厅《关于加快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甘民发〔〕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为依据,以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公开、公正、高效为原则,按照信息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标准,设立县(区)婚姻登记服务大厅,满足社会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全市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更好服务。
二、任务及标准
(一)完成县(区)新的婚姻服务大厅的设立。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
1.要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关)以文件形式确定其登记资格。
2.婚姻登记机关是行政单位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设有婚姻登记处主任和婚姻登记员。办理内地居民间婚姻登记的机关,辖区内每8—12万人口配有一名行政或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婚姻登记员。
3.在办公楼(院)醒目处悬挂符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名称及尺寸的标识牌并公告办公时间;婚姻登记印章符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九条的要求。
4.婚姻登记机关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登记机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200平方米,机构内分设候登(区)、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档案室、颁证大厅,有条件的可设立微机室、会议室等;服务设施完备,婚姻登记室配备宽敞、开放式登记工作台,候登室配有足够的桌、椅、笔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置排队叫号系统或触摸式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设施。登记场所内部布置要做到宽敞、明亮、温馨、庄严、整洁;工作规范透明,婚姻登记办公场所要悬挂统一制作的登记公示牌,明确结(离)婚登记条件、程序、所需证件、收费标准等。
5.婚姻登记员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熟知婚姻法律知识及业务政策文件;在婚姻登记机关工作未满3年的婚姻登记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婚姻登记员挂牌上岗,着装整洁统一;语言文明,语调平和,举止得体,微笑服务;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理婚姻登记。
6.制定了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及内部业务学习制度、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度、考评奖惩制度及个案处理、申请人数量激增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制度。婚姻登记员熟知各项制度且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及数据安全使用。使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厂家生产的婚姻登记证件,证件符合民政部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式样要求;空白婚姻登记证书无丢失,污损、作废婚姻登记证书统一上交,登记备案。婚姻登记档案齐全、完整,保管及移交符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要求。
7.履行婚姻登记机关工作职责,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撤销婚姻、补发婚姻登记证符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的流程,履行询问职责并尽到告知义务。
8.《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无违法登记事件发生,无有效投拆,登记合格率100%。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实行人员、场地、收费三分开,人员着装有明显区别;当事人自愿选择有偿服务项目的,服务中心应当提供自愿接受服务签字单并留存。
9.婚姻登记机关配有计算机和打印机,计算机数量不少于婚姻登记员人数的66%,婚姻登记证件和各类审查处理表等由计算机打印。婚姻登记信息实现数字化。10.公开展示:(1)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权及依据;
(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3)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条件与程序;
(4)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5)婚姻登记员职责及其照片、编号;
(6)办公时间、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备有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材料,供婚姻当事人免费查阅。设有专门的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在当地114查询台登记。
(二)完成乡镇婚姻登记点的撤并及资料管理。乡镇婚姻登记站点要按照县(区)婚姻登记大厅的开设逐步完成撤并任务,做到撤并后人员有去处,工作有安排。站点相关婚姻登记资料、印章、证件等账物相符,县区民政部门要做好手续交接工作,对上交的资料、印章、登记证件要妥善保管。婚姻登记档案资料要按照保管期限1的要求,该整理上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要及时上交,做到乡镇婚姻登记站点撤并工作不留下任何遗留问题。
(三)组织开展婚姻登记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在完成婚姻登记服务大厅设立后,要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完善,既要在硬指标,如场所建设、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达到要求,也要在登记流程、登记员业务素质、服务态度等方面达到要求,力争有3—4个婚姻登记服务大厅能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三、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全市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从xx年2月份开始至
xx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为:
(一)准备阶段(xx年2月至xx年3月)
传达民政部及省厅关于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学习外地工作先进做法,下发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婚姻登记站点调整及规范化建设具体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3月至xx年4月)
xx年上半年崆峒区、泾川、灵台、庄浪4个县(区)要完成婚姻登记服务大厅的设立及向省厅的申报与授牌工作,下半年完成撤销乡镇婚姻登记站点工作;xx年下半年华亭、崇信、静宁3个县要完成婚姻登记服务大厅的设立及向省厅的申报与授牌工作,xx年4月底前完成撤销乡镇婚姻登记站点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xx年5月份至6月份)
市上根据任务及工作推进情况,在xx年5月中旬对第一批4个县(区)婚姻登记大厅建设进行验收,并组织向省厅申报命名及授牌;11月份对第二批3个县婚姻登记大厅建设进行验收,并组织向省厅申报命名及授牌工作。年内结合工作考核要评选出3个婚姻登记大厅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市进行表彰。xx年5月份申请由省民政厅参加对七县(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验收,推荐4个县(区)为民政部表彰婚姻登记窗口建设先进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是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市上成立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领导小组,由局长杨秉璋任组长,副调研员李光祖任副组长,亢生龙、赵先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牵头承办具体业务。各县(区)要尽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靠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二)争取保障经费,全力推进工作。市上将根据活动的开展积极向省厅申请为各服务大厅配备信息化有关设备。同时各县要结合活动的开展,主动向本级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婚姻登记规范建设及文明窗口创建活动重视,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变成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于的自觉行动,发挥其应有社会工作责任,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搞好督查指导,严把进度质量。在工作展开后,市上将按照婚姻登记大厅的选址、挂牌,乡镇婚姻登记点的撤并完成,文明服务窗口的评选分阶段深入县(区)进行督导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召开情况分析会,对工作推进慢、质量不高,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登记工作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要求,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加快创新规范、加大资金投入、加速资源整合、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的新浏阳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为重点,以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推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民政事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网络化、工作手段的信息化,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牢固的军民团结、规范的管理服务。
三、工作重点
(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巩固城镇低保,继续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使城市低保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加快敬老院建设,年内扩改建5所以上百人敬老院。建立慈善会,完善日常性社会捐助体系,做好救灾抗灾工作。
(二)以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依法依规指导抓好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指导抓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村干部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深化巩固社区建设成果,完善社区功能,指导抓好社区居委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以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为核心,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进安置制度改革,确保市政府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各项优抚经费,贯彻执行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按照省市要求,抓好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落实。着重解决优抚安置工作的难点问题,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把双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以为老为残服务为宗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继续实施德政园工程,启动主体楼——德民苑装修工程,完善德民苑附属工程,继续进行园区房产开发。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完善老龄工作网络和为老服务设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福利生产方针、政策,规范福利企业管理,抓好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比例、上岗率和劳动保险工作,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扎实抓好福利彩票发行,确保完成销售900万元,力争完成1000万元。
(五)以依法行政为中心,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一是强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监管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宏观调控、分类指导,积极扶持、引导和规范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二是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强制火化区范围,做好强制火化区及火化对象中死亡人员的火化工作,力争全市平均火化率达到25%。三是做好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工作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四是提高地名管理水平。做好城乡门牌编码、装订及城区路牌安装工作,完成全市新建道路命名和农村集镇居委会更名工作,做好与长沙县的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提高行政效率。一是推行领导负责制。做到党政一把手对全局负责,分管局长对党政一把手负责,科室长对分管局长负责,科室干部对科室长负责的层层负责制。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再由科室细化到个人,并进行定期督查考核。三是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实行科室工作月报制和干部职工季考核制度,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办事,不断提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拓宽渠道,开源节流,集聚资金发展事业。一是市场运作多渠道融资,把社会服务业推进向市场,融合社会资金来办民政事业。二是盘活已有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三是加强与国家、省、市民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四是加强对日常开支的控制与管理,扩大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规模,广开源头,挖掘潜力,壮大实力发展民政事业。
(三)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适时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三是培养锻炼青年干部,重视和加强青年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提供青年干部锻炼的机会与舞台。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观念,全力倡导上为市委政府排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勤政敬业精神,努力造就一支与时俱进、能担重任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摸索民政事业发展新路子。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决定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在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的前提下,立足我市实际,主动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融入“大民政”的思想理念,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形成投资渠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新模式。
登记工作工作计划篇3
(一)进一步抓好争资立项工作。重创新,以实绩赢得认可;争资金,以实情赢得支持;抓项目,以实干赢得肯定。通过埋头苦干,“走上去”、“请下来”,加大向省市民政部门协调汇报力度,力争201-年争取上级民政资金再创佳绩。
(二)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作。通过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争取将县中心敬老院和鲤鱼塘敬老院纳入改扩建项目,加大投入,硬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在11月底前全部完工,努力打造为“精品民生工程”。二是殡仪馆一体化项目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殡仪馆一体化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抓好公墓山建设。三是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切实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难问题,积极向省市争取建设30所农村幸福院。四是完成市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市里创建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便江镇井凉街社区、坳头上社区市级示范社区创建任务。五是完成农村土坯房改造任务。通过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400户农村土坯房改造项目,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问题。六是加快老年公寓建设。启动建设总投资6000余万元,占地面积50亩,设床位500张,集公寓、康复中心、餐饮、健身、休闲于一体的县老年公寓项目。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和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省市考核标准,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强化“阳光救助”,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努力创建省级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单位。二是抓好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开展敬老院管理评定工作,提高全县敬老院整体管理水平;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是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四是抓好慈善救助工作。抓好县慈善总会换届工作;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及时足额按要求和标准完成慈善助学助医助老任务。
(四)进一步抓好救灾救济工作。一是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救灾应急宣传,坚持“四个第一时间到位”的救灾理念,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经费分级投入制度,健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全力抓好救灾应急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进一步规范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严把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关,做到分配科学规范,程序合理合法,发放阳光透明,确保规范安全运行。三是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减灾社区。继续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力争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减灾社区2个。
(五)进一步加强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开展送温暖活动。认真开展好“八一”、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鱼水情。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不折不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待遇,稳步提高优待抚恤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利益。三是做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工作。耐心细致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快速主动化解上访危机,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一例赴省进京集访事件。四是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实好政府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提供政策和技能支持。五是扎实开展关爱优抚对象活动。变上访为下访,继续开展“双促双带”、“优抚对象大下访大服务”活动,积极鼓励扶持退役军人创业致富,及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等困难。
(六)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面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继续抓好社区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2个市级示范社区;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试点工作,稳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二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蓬勃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和监管,出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办法,进一步加大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力度,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三是积极创建平安边界。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促进边界和谐。
(七)进一步推进民政事务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合村工作,确保20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减少100个建制村的合村任务。二是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着力推进文明殡葬。四是抓好孤儿养育工作,确保孤儿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五是抓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做到依法办证,准确率达到100%。六是积极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各精心组织,阳光操作,严格把关,确保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畴,按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八)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民政。信息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对于转变民政发展思维、提升管理服务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坚持“互联网+”创新驱动,科学编制民政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互联网+民政”总体实施方案。要加快民政信息系统建设,突出抓好低保、养老、救灾指挥、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殡葬、地名等系统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效能。要加强民政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加快民政信息库、数据池建设步伐,整合现有信息系统,推进部门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各级民政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深化养老、救助、社区、慈善等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大力促进民政机构与互联网有机结合。
(九)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机关效能。继续以创建四型机关为抓手,进一步狠抓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行精细化绩效管理考核,努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登记工作工作计划篇4
根据《郴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郴经普办[20xx]1号),为确保全县第三镒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进度和质量,安仁县经普办近日制定了《安仁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方案》。
方案时间安排为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方案在工作举措中规定:
一、分组作业:1、典型报道组,及时写好各项经普工作总结,推介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及时向省市汇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2、信息上报组,及时向市经普办报送进度表、周报和其他各类经济普查报表、信息资料。3、县直乡镇单位协调组,负责督促、催报、收齐、核对《告知书》数据,指导、督查乡村两级pda操作员入户登记。4、pda数据处理组:负责pda程序更新、推送、安装及数据传输、处理等操作业务培训、指导。5、普查值班组、负责值班日志登记、通讯畅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对口联系:1、对口督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查期间每月深入对口联系乡镇督查。2、对口指导,一是分组督查指导,由局领导带队分三个小组到各乡镇、片区指导。二是成员包干负责,合理安排人员包干乡镇片区。三是对口专业,以普查代年报的的专业,由各专业人员负责培训、指导。
三、定期通报:对督查、指导情况每周进行调度和通报。
四、严格奖惩:对验收合格的乡镇pda录入员、各类分组人员、协调人员、督查人员均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和奖励,对没有完成到位的给予处罚和通报。
登记工作工作计划篇5
各县(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婚姻登记“以县为单位、集中登记、网络管理”的目标。根据民政厅《关于加快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甘民发〔〕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为依据,以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公开、公正、高效为原则,按照信息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标准,设立县(区)婚姻登记服务大厅,满足社会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全市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更好服务。
二、任务及标准
(一)完成县(区)新的婚姻服务大厅的设立。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1.要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关)以文件形式确定其登记资格。2.婚姻登记机关是行政单位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设有婚姻登记处主任和婚姻登记员。办理内地居民间婚姻登记的机关,辖区内每8—12万人口配有一名行政或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婚姻登记员。3.在办公楼(院)醒目处悬挂符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名称及尺寸的标识牌并公告办公时间;婚姻登记印章符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九条的要求。4.婚姻登记机关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登记机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200平方米,机构内分设候登(区)、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档案室、颁证大厅,有条件的可设立微机室、会议室等;服务设施完备,婚姻登记室配备宽敞、开放式登记工作台,候登室配有足够的桌、椅、笔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置排队叫号系统或触摸式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设施。登记场所内部布置要做到宽敞、明亮、温馨、庄严、整洁;工作规范透明,婚姻登记办公场所要悬挂统一制作的登记公示牌,明确结(离)婚登记条件、程序、所需证件、收费标准等。5.婚姻登记员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熟知婚姻法律知识及业务政策文件;在婚姻登记机关工作未满3年的婚姻登记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婚姻登记员挂牌上岗,着装整洁统一;语言文明,语调平和,举止得体,微笑服务;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理婚姻登记。6.制定了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及内部业务学习制度、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度、考评奖惩制度及个案处理、申请人数量激增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制度。婚姻登记员熟知各项制度且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及数据安全使用。使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厂家生产的婚姻登记证件,证件符合民政部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式样要求;空白婚姻登记证书无丢失,污损、作废婚姻登记证书统一上交,登记备案。婚姻登记档案齐全、完整,保管及移交符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要求。7.履行婚姻登记机关工作职责,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撤销婚姻、补发婚姻登记证符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的流程,履行询问职责并尽到告知义务。8.《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无违法登记事件发生,无有效投拆,登记合格率100%。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实行人员、场地、收费三分开,人员着装有明显区别;当事人自愿选择有偿服务项目的,服务中心应当提供自愿接受服务签字单并留存。9.婚姻登记机关配有计算机和打印机,计算机数量不少于婚姻登记员人数的66%,婚姻登记证件和各类审查处理表等由计算机打印。婚姻登记信息实现数字化。10.公开展示:(1)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权及依据;(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3)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条件与程序;(4)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5)婚姻登记员职责及其照片、编号;(6)办公时间、咨询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备有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材料,供婚姻当事人免费查阅。设有专门的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在当地114查询台登记。(二)完成乡镇婚姻登记点的撤并及资料管理。乡镇婚姻登记站点要按照县(区)婚姻登记大厅的开设逐步完成撤并任务,做到撤并后人员有去处,工作有安排。站点相关婚姻登记资料、印章、证件等账物相符,县区民政部门要做好手续交接工作,对上交的资料、印章、登记证件要妥善保管。婚姻登记档案资料要按照保管期限1的要求,该整理上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要及时上交,做到乡镇婚姻登记站点撤并工作不留下任何遗留问题。
(三)组织开展婚姻登记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在完成婚姻登记服务大厅设立后,要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完善,既要在硬指标,如场所建设、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达到要求,也要在登记流程、登记员业务素质、服务态度等方面达到要求,力争有3—4个婚姻登记服务大厅能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三、阶段划分及时间 安排
全市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从--年2月份开始至
--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为:
(一)准备阶段(--年2月至--年3月)
传达民政部及省厅关于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学习外地工作先进做法,下发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婚姻登记站点调整及规范化建设具体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至--年4月)
--年上半年崆峒区、泾川、灵台、庄浪4个县(区)要完成婚姻登记服务大厅的设立及向省厅的申报与授牌工作,下半年完成撤销乡镇婚姻登记站点工作;--年下半年华亭、崇信、静宁3个县要完成婚姻登记服务大厅的设立及向省厅的申报与授牌工作,--年4月底前完成撤销乡镇婚姻登记站点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5月份至6月份)
市上根据任务及工作推进情况,在--年5月中旬对第一批4个县(区)婚姻登记大厅建设进行验收,并组织向省厅申报命名及授牌;11月份对第二批3个县婚姻登记大厅建设进行验收,并组织向省厅申报命名及授牌工作。年内结合工作考核要评选出3个婚姻登记大厅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市进行表彰。--年5月份申请由省民政厅参加对七县(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验收,推荐4个县(区)为民政部表彰婚姻登记窗口建设先进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创建文明服务窗口,是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市上成立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领导小组,由局长杨秉璋任组长,副调研员李光祖任副组长,亢生龙、赵先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牵头承办具体业务。各县(区)要尽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靠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二)争取保障经费,全力推进工作。市上将根据活动的开展积极向省厅申请为各服务大厅配备信息化有关设备。同时各县要结合活动的开展,主动向本级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婚姻登记规范建设及文明窗口创建活动重视,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变成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于的自觉行动,发挥其应有社会工作责任,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搞好督查指导,严把进度质量。在工作展开后,市上将按照婚姻登记大厅的选址、挂牌,乡镇婚姻登记点的撤并完成,文明服务窗口的评选分阶段深入县(区)进行督导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召开情况分析会,对工作推进慢、质量不高,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登记工作工作计划篇6
通州区人口普查入户登记于9月20日正式开始,此次调查覆盖通州所有地区,共涉及15个乡镇、街道,包含7000多个调查小区,8000多名调查员、指导员入户登记。在登记工作中,通州局队明确重点、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级调查员工作合力,攻坚克难、秩序推进入户登记工作,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登记阶段工作质量。
一是领导班子分组包片,严格登记工作标准。局队班子成员分为6组对15个乡镇、街道进行包片指导,结合区域实际设计本次调查工作方案。登记期间,局队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进行工作协调、指导与督查,对调查员入户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方法、工作质量及调查表各项指标的填写、入户的沟通技巧、工作的言行举止等列明标准,要求各地加强陪访监督,提高访问效率,一次入户能完成的应避免再次入户,防止数出多门、重复登记。
二是多种方式入户登记,及时做好备案预案。本次人口普查除了传统的敲门入户外,还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登记,例如借助小区物业渠道进行短信通知,确定登记时间段和地点,便于业主主动申报填报;对于入户时外出的调查户则贴条通知,预约入户时间;同时,与公安局合作,以户籍底册为数据依据,将调查所得数据与其相比对,核实掌握调查进展情况等。局队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一线进行实地踏查,与调查员一同进行入户登记,就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技术、群众配合程度、普查工作中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与沟通,对已出现的情况做好及时备案与预案。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区乡镇、街道人普办周六、周日不休息,采取了5+2、白+黑的工作方式,全力以赴,全员奋战,以确保人普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实行日报进度管理,严格数据质量控制。登记期间,乡镇、街道人普办每日中午11:30前报送登记进度,区人普办将每日最新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并形成《人口普查快报》第一时间上报区主要领导。同时,将乡镇、街道每日进展与昨日该地区进度、今日其他地区进展相比,横纵双向、多维比对,对进度异常的地区进行核查与督促,确保人普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登记工作工作计划篇7
今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的目标,从完善、提高民政服务入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同时,我局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标准、有内容。
(二)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树立民政良好形象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我们把今年作为民政系统的服务质量提升年,在全系统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并下发了《市民政系统“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行为、服务管理,使服务内容更加具体,服务程序更加规范,服务标准更加统一,服务行为更加文明,服务管理更加严格,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受到了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公开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在对外公开方面,我们认真进行了民政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制定了《民政法律法规汇编》。局机关把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服务细则、岗位职责、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要求一一公布上墙,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各界监督20xx年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总结20xx年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总结。对内公开方面,我们坚持把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依据、运行过程及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布,确保了内部事务的公开、透明。
三是加大民政工作内容和项目的宣传力度。我们把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内容和项目作为公开的重点,对城市低保、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服务项目通过网络以及通过法制宣传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向公众宣传,全面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监督办法等,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增强民政工作的社会信誉。
四是清理审核收费项目。对民政系统有关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是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全部对接落实到位;凡是没有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一律不进行征收;凡是收费标准有幅度的,原则上按规定的下限征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规定票据。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
首先是突出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着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其次是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约束。制定了《民政局廉政建设制度》、《民政局会议制度》、《民政局学习制度》、《民政局考勤制度》等九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20xx学院团支部工作总结)任追究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三项工作制度,制定了《xx市民政系统财务工作规范》和《xx-市民政系统内部审计规范》两个规范。通过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了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
二、民政局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依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积极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
三是切实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