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精选3篇)
街道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双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大冶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17日积极参加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各成员单位协办的“喜迎,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现场群众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宣讲。从家庭、社会、学校、司法、网络、政府保护等不同角度宣传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着重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倡议监护人依法带娃,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的保护。
活动中,检察干警向群众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聚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知识,耐心地进行讲解,积极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今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推动落实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
街道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 篇2
为提高辖区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能力,近日,龙井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提高老年人防范诈骗“免疫力”,用心守护长辈的“钱袋子”。
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及面对面等宣传方式,向社区老年群体讲述身边案例,提醒老年人警惕“保健品治病”“以旧换新”等新型诈骗手段,叮嘱老年人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平时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开阔视野,提高法治意识,紧跟时代步伐,提高自身防骗能力,切不可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遇事多与子女沟通,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志愿者们还主动帮助老年群众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现场手把手教学App使用方法。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引导老年人树牢反诈观念,切实增强识骗防骗能力,保障老年人财产安全,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街道未成年保护宣传总结 篇3
我校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制定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宣传活动方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是开展好消防宣传工作的根本保障。为确保今年我校“119消防日”社会化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按通知要求,成立了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各年级开展好“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负责对各年级工作情况的收集、汇编和方案的贯彻落实,并督促检查各年级宣传活动的落实。在校领导组织下,各组织人员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协作,为宣传活动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
2、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我校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向极为重视,要求班主任利用晨会、班会进行了大力宣传。结合“确保师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围绕消防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向学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11月8日全校各班召开了“消防安全”主题班会;11月上旬出了一期消防知识宣传橱窗;11月下旬组织了一次校园安全检查。11月下旬还组织了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另外印发了消防安全参考。通过宣传,增强了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并对防火常识,如何开展自防自救也作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