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懂了你作文 篇一
这是一个宁静的夜晚,万家灯火如星星般在黑夜中闪耀。
我美美地洗了个热水澡,惬意地靠在沙发上。一边欣赏精彩的电视节目,一边舔着冰箱里刚拿出的美味棒冰。“你怎么又不关冰箱门?”母亲抱怨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知道了……”我不耐烦,然后赶紧起身往窗口走。空调开着,得关窗,不然母亲大人又唠叨了。一个美好的夜晚又被母亲扫了兴,真不明白,电有必要这么用吗?
空调徐徐吹出的凉风,让我整个人舒服极了。不知何时瞌睡虫爬进了我的身体里,我感到头晕乎乎的,四周一片模糊。我甩了甩头,用手使劲地揉了揉眼睛,想让自己看得清楚,无奈还是乌黑一片。
这是怎么啦?小区停电了吗?没听说今天会停电呀?我静静地等待着,燥热的空气逼得我不得不冲出家门。一出门,眼前的一切让我大吃一惊,我使劲捂住仿佛能塞下一枚鸡蛋的嘴巴,才没惊叫出来。月光下,没有喧闹的声音,没有绚丽多彩,灯光闪烁的城市。除了黑暗还是黑暗,黑暗像一块巨大的幕布笼罩着大地。路上的行人摸黑前行,偶尔有几辆自行车悄然骑过,而曾经不计其数的马路“杀手”电动车、汽车,都没看到身影。
我带着满脑子的问号返回了家。家中已经点燃了一盏煤油灯,这家伙我是从爷爷的贮藏室认识它的。小小的个子由金属构成,火苗很小,一闪一闪的,脆弱得随时随物都有可能将其熄灭。无聊之中,我让自己看书打发时间。灯光昏黄,书上的一个个字犹如一只只小虫子在蠕动。火苗忽左忽右,模模糊糊,让人眼花缭乱。看着看着,一颗豆大的汗珠从我的额头上落了下来。紧接着,一颗,又一颗,汗珠宝宝们仿佛约好一般,按规律按顺序地顺流而下。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中,四周都是热的,整个人都快着火了。这时,我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把扇子,顿时如沙漠中的人,发现绿洲一般,连忙拿了过来。我使出吃奶的劲儿拼命地扇啊扇。可是,这就仿佛杯水救火——无济于事。面对这如蒸笼般的房间,我彻底崩溃了。我用手疯狂地抓挠脑袋,烦躁地使劲跺脚,嘴里大声喊道,“我受不了了,我的电风扇,我的空调。电的世界,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里,“你怎么了?醒一醒,没事吧?”原来是妈妈的声音,我忽地睁开了眼睛,电视节目依然精彩,空调照样吹出让人舒服的凉风。我冷汗涔涔,还好只是一场梦!“妈妈,我以后会记得关冰箱门的。”我对妈妈说,也跟自己做保证。你想象过自己某一天会生活在没有电的生活吗?我没有,可是那个梦让我明白,它是我们生活的不可或缺。出处 wWW.zuOWeNBa.nEt
我非常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有电的时代。电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它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彩;它提高了我们生活的质量。可是,电却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原谅我,直到今天,才读懂了你。
我读懂了你作文 篇二
喜欢在暖暖的午后,泡上一杯红茶,看着深暗的颜色被阳光分割,在光滑的玻璃杯上留下一抹暗淡,听着班德瑞的《蓝色天际》,看着书上那清新淡雅的文字,一句“爷爷,我爱你”的字样触动了我的心弦。
我并不爱我爷爷,甚至可以说很恨他。小时候发生的那件事,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那一次,妈妈有事必须去外婆家,临走时将我托付给他,并千叮咛万嘱咐的要他好好看着我,不要只顾着打牌,当时他虽不情愿但也没拒绝,我妈妈便走了。可他倒好,从早上一直打到太阳偏西,连正眼都没瞧我一眼。饿坏的我,突然有了个大胆的决定——去外婆家找妈妈。那时正值春雨时节,河里的水涨得漫到堤岸边了,去外婆家必须要趟过这小河。到河边,我也学着大人的模样,挽起裤腿大模大样往河里走。哪知,越往前走水越深,到河中间时,河水已经漫到我肩膀了。这时,我突然恐惧起来,脚也不自觉地开始发抖,感觉河水仿佛正张着血盆大口随时都会将我吞噬。在这进退两难之时,我哭了,大声地喊着妈妈,可无人答应。河水在一步步向我逼进,我几乎绝望得想要放弃挣扎时,我大伯正好从外地回来,他疯一般地跑到河里,将我一把抱起。当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后,他二话没说跑到爷爷家,将他牌桌掀了个底朝天。爷爷也不甘示弱,两父子差点动了手。最后,爷爷抛下一句话:“谁叫她是个女娃子!”也就是这句话,让我对他的恨根深蒂固。
从那以后,我从没在爷爷家待过,偶尔遇上我也是绕道而行。虽然从我来县城读书后就见上他一面也难,可我一点也不会想他。今年的正月十五,我正在整理第二天去学校的衣物,只听见“吱”的一声响,我的房门开了。我循名望去,便看见他拄着拐杖站在我门口,想进又不敢进的样子。我感到很讷闷,便随口问了句:“什么事?”与此同时,他竟像小孩一样呜咽起不,步履蹒跚地走到我身边,将一包用报纸包着的东西放在我手上。一打开,我顿时惊呆了,那里面竟全是一元、五元的零钱,加起来整整有五百元,看得出,他存了很久。当我准备退他时,他说:“以前,是爷爷不对,害得你连命都差点丢掉了,爷爷不奢望你的原谅,像爷爷你这学期要考高中了,爷爷希望你考个好高中,将来可以过上好日了,这点钱你买点营养品。爷爷老了,如果有时间记得看看就行……”说着便慢慢地往门外走去了。寒风中,他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渐行渐远。蓦地,一股冰凉的东西缓缓地滑过我的脸颊,任我用力擦也擦不干……
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内心的恨早已被浓浓的亲情所取代。那么,爷爷请你不要自责、内疚,下次等我回来时,我一定会向您说出那句深藏在我内心很久的那句话:爷爷,我爱您!
我读懂了你作文 篇三
我们班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姓汪名文娟,人称“汪大人”。别看她瘦瘦小小还长着一张娃娃脸,教起书来一点儿也不含糊,管理起班级来也十分有方。
作为语文老师,汪大人从不循规蹈矩地只教书本内容,将文章中的赏析知识一股脑地全教给我们,让我们回家去背,而是在课上想到哪讲到哪,多数是让同学小组讨论,再汇总在班上一起探讨。对于语文学习,汪老师更注重的是平日的积累。每周的语文早读,总是随即抽同学讲解《世说新语》,《曾国藩家书》也需要同学们挑选语句背诵默写,宋词、现代诗的背默也是少不了的,每周的三篇作文和“录读”作业现在看来已经习以为常。为了跟进时代的脚步,汪老师还在一个软件里研究出了线上测试,以便节约时间,一次测验不好,再做第二次,曾经,一直都不能理解为什么要教这么多额外的知识,学完书本不就行了,这样不仅我们烦,老师也累啊!随着知识的一点一点累积,才发现这才是真心对我们好,语文不靠积累真得行不通!
作为一个班主任,汪老师并没有花多长时间在班级管理上,而是将所有事情都分配给同学,大到管理整个班级,小到管理每天的手机收发情况,班中绝大多数同学都有自己的职位。汪老师总是将所有要求都告诉班干,再由班干分配给每一个有任务的同学去执行,而她,只是在暗中默默“监视”着我们,一言不合就耕耘!所谓耕耘为何物?就是“浪费”我们的自习、休息时间用来在《爱的摆渡》(家校联系本)上写关于班中的消息,少则一面,多则以千字计算。她曾经说过,能让我们写作文就是她最开心的事,但我们班又是一个极其容易躁动的班级,经常不能做到老师所提出的要求。汪老师就经常拿我们班和六班比,“别人家的六班怎么就能……你们怎么就不能呢?”为了治治我们这个“老师一走班级就吵”的现象,汪老师还专门请了六班的两位“演员”,排练了一节课的时间,制造出有人在楼梯口跌倒了,让老师快去看一下的假象,而汪老师则事先用手机在讲台口上固定好位置,开启录像模式,结果虽然演得有些破绽,但没有引起同学们的怀疑,我们的“罪行”就在老师手机里暴露地一丝不挂了。为此,汪老师好好地整治了我们一番,在她的调教下,班级的整个风貌变化不少,“初二现象”也没有如约而至。对于这将所有事情托付给同学来做,自己却暗中观察的汪老师,我们是又爱又恨,也终于懂得了她希望我们能成为素质高、自律性、责任心强、成绩又好的“王牌十一班”。
也许汪老师并不是一个完美的老师,但她却能帮助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也许一开始我们并不了解汪老师,但在于她的交往中,我们变得更了解、更喜爱、也更崇拜她了。
我读懂了你作文 篇四
曾几何时,我听见了你遗留在青石板上的零碎脚步声?
曾几何时,我目睹了你在夜上海旗袍上的妖娆玫瑰?
曾几何时,我嗅到了你为我点上的茉莉香片清苦的余味?
旧上海暧昧脂红的天空下,你以绝佳才情唱出一季繁华,一生凄凉,跨越一个世纪的沧桑,我读你。
隔着一个世纪的门槛,我在门缝中窥探你,窥探你姣好面容下的柔软,窥探你华美笔触下的叹息,窥探你绝佳才情下怎么也掩不住的惆怅,窥探你笔下那一个个极富灵性却凄美的生命,窥探你轻吟生命的挽歌。可你,却似一个美丽的梦中仙境,总有浓雾和云彩遮挡,我努力分辨,却混沌一片。
我听你轻吟《金锁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你那多情却凄凉的文字,像黑夜里开出的花,碰撞在一起,牵出携着质感的声响。那多情的文字没有指责,只好像控诉着什么,如同一首凄婉的诗,你似乎只是在叹息,一种痛到了极致的无奈,你问:“曹七巧,她错了什么呢?”是啊,她只是一个被命运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女子罢了,这一切,是否只是一个错?雾似乎变薄了,依稀可见你的容颜,你的身后是无数人梦想的桃源,可你似乎不快乐,面庞上还有凝结了的泪珠。你在悲什么?我对你,似懂非懂。
我听你轻唱《半生缘》,流转的时光照一脸沧桑,再也来不及遗忘,两个人,闹哄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谁能够想象,眉毛那么短,天涯却那么长。你那凄凉悲叹的笔触,书写了曼桢一生的悲歌,书写下曼璐人性的扭曲,谁还会为她窒息?你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我似乎懂了你,读懂了叹息背后深深的绝望,读懂了你那美丽形象背后早已浑浊的泪珠。可你似乎还是那么虚无缥缈,摇头默叹,似对我说:“你并未懂真正的我。”
四十三年前的回忆被打开,我听你声嘶力竭地喊出《沉香屑》: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支战前香港的故事。你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的故事也该完了。那无尽叹息悲凉的语调勾出一世华美沧桑,勾画尽世态炎凉,勾勒出人性的叹息。雾终于散了,我终于读懂了你,完完全全地读懂了你,看到了你脸上那未被风干的旧痕,看到了你身后那个已然残破的花园,你尽力掩饰,可那美丽形象的背后却是言不尽的惆怅,时代的叹息,人性的叹息,民族的叹息,你明慧的双目目睹了太多沧桑,你用一生书写了自己和一个个女子的传奇挽歌!
我终于读懂了你,望能与卿同畅谈,可叹伊人已不在。
我终于听清了你的叹息,我终于看清了你的泪珠,我终于得以触碰到你那带给旧上海无限韵味的衣角。
我读懂了你作文 篇五
在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坚强,叫傲骨,叫勇敢。这些东西都被她怀揣在骨子里,专在寒冬腊月间带着它们开放,她是谁?对,就是梅花。
第一次目睹你的芳容,还是在我年少时代,而那时,也正是年少无畏的时代。
记得那年冬天,早早地便落下了冬日的第一场雪。那洁白的雪花犹如上帝的洗礼,那一朵朵洁白的花瓣,飘落在大地上,形成一层薄薄的白纱朦胧而梦幻。而正是在那缥缈的世界里,我透过了那雪幕,看见了你。
但就怪在那时年幼无知,加上那时不大喜爱花,所以尽管你那傲骨的风姿多么吸引人,多么独特,对于我来讲都只不过是惊鸿一瞥罢,转眼间便忘却。
那时的我,可以说是胆小怕事吧,勇敢类的都不曾出现在我身上过。有一天,那漫天飞舞的雪花包裹了田野,大地都是银白色,原先的田野踪迹全无。
我和小伙伴们都为这突如其来的雪而欢呼雀跃,大概是因为那洁白的雪花勾出了孩子们心中最纯洁的一面罢。我们三五个一群,在那白色世界里尽情奔跑,那从天边垂下的白纱,就是我们的舞台。
在于他们嬉闹时,手上的手套不知何时偷偷地溜出去了,等我回过神来,只隐约记得它的大概位置,而那大概位置,早已被一层雪被遮住。
“咦,我的手套好像不见了,你们……”我还没说完,便看到他们的眼神出现了躲闪,“唉,我好像还有事,先走了”“我也是我也是……”“……”看着那白白的雪地,心里生出了迷茫,随即又是害怕,害怕母亲的责备。
我着急地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找来一根木棍到处搜索者,走到一根粗壮的木头旁时,我还未找到,心里已经急了,失去手套的手指便遭了殃,指尖冻的通红,指节开始僵硬,我想回家求助,又怕迎来责备。疲劳地靠上那跟木头,结果一堆雪忽地落在我头上,我惊忙跑开,拨了雪,抬头一看,硬是愣住了。
随着雪块的掉落,剩余的碎雪中渐渐透露出点点红色,我索性将剩余的雪都摇了下来,雪下的红色也都裸露了出来:原先的点点红色如今已成了一朵朵红色的小花,那小花有的还是小花苞,不大不小,挂在那细小的纸头;有的花儿只开了一半,呈现出欲拒还迎的样子,他们看似柔弱,然而,当那寒冷的冷风吹来时,他们只是轻微晃动了,随即便恢复如初。他们经受着大雪的折磨,却又倔强的不肯掉落,他们勇敢的面对恶劣的处境,丝毫不现畏惧之色。它的坚强,它的傲骨,它的倔强,都呈现在我的眼前。
那一刻,我心中的什么地方好似被触动了,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遂又拿起那根覆上雪都木棍,开始找起来。忽地,一阵风吹来,带起了一层雪。突然,我看见了白色中露出了粉色的一角,就是我的手套!我欣喜若狂,猛的过去,拾起了那已被浸湿的手套,像宝贝似的揣在怀里。意外总是趁你不注意突然发生。正当我沉浸在找到手套的欢喜中时,脚下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块石头,我一不留神踩在了上面,身体重心不稳向前倒去一下子摔在地上。
手掌下被磕破一大块皮,鲜血慢慢渗了出来。先前所堆积的委屈一股子全都发作出来,我终于是哭了出来,放肆的哭着。但没有人来安慰。
哭累了,抬头时不经意间看见了那树盛开的梅花,那一朵朵被摧残的小花倔强地挺立着。又是一阵风来,那花儿被吹落几朵,但即使掉落到地上,它们也仍呈现一种坚强的样子。我的哭声越来越小,直到消失,不知何时,我与那梅花形成了对视状态,我静静地望着它,它也望着我。那一刻,我明白了些什么。
梅花啊梅花,你是怎样的勇敢,怎样的倔强坚强啊,你告诉人们,也应该拥有那些品质。
梅花啊梅花,我读懂了你。
我读懂了你作文 篇六
“两弯似蹙非蹙冒青烟,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她就是林黛玉,初读《红楼梦》,我是很不喜欢林黛玉的。
我讨厌她如捧心西子般的“病态美”,讨厌她的“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就像个大小姐似的,敏感多疑。
我讨厌她用“自尊”来掩饰“自卑”,讨厌她的心胸狭窄,宝玉和宝钗聊到一处了,黛玉便冷言相讥。就因为宝玉有通灵宝玉,宝钗有金项圈,湘云的是金麒麟,而她什么都没有,因此还跟宝玉闹脾气,可见她是多么“小心眼”。
我不明白为何在《红楼梦》里,这样一个令人不悦的形象多次出现。
总说读《红楼梦》就读懂了很多道理,读懂林黛玉就会懂更多真谛。但我总觉得,《红楼梦》不就是停留在卷子上的几道题罢了,而林黛玉,就是众多优秀的人物中,最“叛逆”的那一个了。
老师常说,《红楼梦》是名著,要多读多记,小时候就是潦草地读过去,就专注看情节去了,但当我又一次翻开书阅读的时候,我却看到了几个细节:黛玉的情商是真的高。
都说宝钗的情商高,我看不然,黛玉绝对不亚于宝钗。在贾府,相比宝钗看似温暖,实则走不近的性格,黛玉的这份真,却收获了几份情。
宝玉不求名利,不愿当官,所有人都劝他读书,唯独黛玉不劝,他们俩是“天生的叛逆者”,虽然这种叛逆与黛玉的性格造成了黛玉的死,但这种“敢与天斗、地斗”的精神,着实让我感动。
还有紫鹃,她本是贾府的丫鬟,却死心塌地地对黛玉好,因为她是赏识黛玉的,是黛玉的“高情商”,让她收获了这份真情。黛玉死后,紫鹃也无心在贾府这个人心叵测的大染缸里逗留。
然而感觉,最“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反而是宝钗了,就比如史湘云虽然口口声声地说宝钗是最好的姐姐,为了宝钗还多次诋毁黛玉,但能在深夜里与她吟诗作对,互诉心里话的也就只有黛玉了。黛玉也不计前嫌,这就是黛玉的喜人之处。
“以真心换真心,简单纯粹,黛玉的好,在纷杂喧嚣的世界里太珍贵。”是啊,这种单纯多么珍贵。
现在,我不再用那么主观的目光去看林黛玉了,总感觉她的形象在我心里不断变更,她更立体、更鲜明了。以前的目光,过于主观,黛玉真是一个在误会中度过的人。
她处处谨慎小心,生怕引出事端,天天都是看别人眼色吃饭,但小女子强烈的自尊心又不能使她唯唯诺诺。我欣赏她任性霸道的天性,赞扬她的坦率、天真和不畏强权。她爱打趣别人,但都是打趣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蔑视世俗人情等敏感、尖利和孤傲,不仅反映出她的洁身自持,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对权势的一种反抗。
论博学多识方面,黛玉可能略逊宝钗;但在诗思的敏捷、新颖别致、风流飘逸方面,那就是宝钗略逊于黛玉了。
直到有一次,图书馆邀请了一位专家来讲四大名著时,我才算真正读懂了黛玉。“她不给那些看风使舵、谄上媚下、欺弱凌贫、心术不正之徒留一点余地。这不仅是她嫉恶如仇品性的表现,而且还说明她胸怀坦荡、心有所思、口有所言,常把自己的心灵毫无遮掩地袒露出来。”
我很欣赏教授的这段话,他让我认识了一个新的黛玉。知世故而不世故,玲珑剔透的黛玉,看透生活的真相后,没有选择收敛锋芒,而是保留一丝真心,说想说的话,做想做的事。就好比“任世人欺我笑我,我自开放”。
读懂了黛玉,也才能明白《红楼梦》里总是矛盾着的悔恨、狂傲与自嘲。长大了才能领略“一入红楼,终身难醒”。迎浮世千万变,唯红楼不变……
我读懂了你作文 篇七
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究竟最吸引我的特质是哪一点?这是我经常问我自己的问题。渐渐地,我明白了特别的你。
对于我来说,你从来不是书上的文字,你就像一个邻家的大哥哥,你的生活、你的经历都饱满的浮现在我眼前。所以,我会脱口而出:你的善良、你的温暖、你的坚持、你的乐观。像你这样灿烂的人,难道不应该像阳光一样夺目吗?
“天生一张笑脸,一副笑相,无论什么难过的事情都不会放在心上,无论身处什么境地,都还是会开开心心的。”这句话已经注定了你这一生都要负重而行!却丝毫不会抱怨。
好像一输绚丽的烟花,划破天空,在黑暗中爆发出自己的光亮与炙热,在看客的惊叹、唏嘘声中灰飞烟灭。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江家家训,在你的心中种下了侠义的种子。自幼失去父母,被江叔叔拾回云梦,在经历了莲花坞灭门、江叔叔和虞夫人离世,将自己的金丹给了江澄,被岐山温氏丢下乱葬岗,被迫修习诡道术法,成为世人口中的邪魔歪道、另类。你的人生不再是由你来选择,而你却在一次次的责备中渐渐坚强。
“愿我魏无羡一生锄奸扶幼,无愧于心”你宁愿昭告天下,叛逃江氏,也不愿背弃有恩与你的温情姐弟二人。人们总是喜欢玩连坐那一套,仙门百家对岐山温氏恨之入骨,定不会容忍温情温宁这无辜的姐弟二人。你誓死要护二人周全,仙门百家怎么会容得下你?莲花坞三人的誓言,也随你“一条独木桥走到黑”一般,踩碎揉进了黑暗里。那一年,你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却要忍受世人的唾弃,用你的善良、坚持保护有恩之人。
阳光大道谁不想走?可你却毅然选择了一条独木桥走到黑。你是不明白前途的黑暗?不,你明白,但你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一道选择题,你只能顶着世人的恶语、中伤,誓死守护着当初的誓言和初心。蓝湛和师姐是你走的独木桥的灯塔,也是唯一能照亮这座独木桥的光!在师姐为了保护你而被刺杀后,你选择了跳崖,因为在那一刻,你终于扛不住了,最疼爱你的人因为救你而死,换谁都不好受吧。
被人救下的你,在十六年后,依旧在笑,因为你等到了最好的蓝湛,那个不管是十六年前还是十六年后都愿意陪在你身边的知己,他用实际行动告诉你:魏婴,你真的很好,你用心守护的赤诚侠义都没有白费!你不用一个人在黑暗中踱步而行,蓝湛会一直陪着你。而你夷陵老祖魏无羡,不用再遭受世人的唾弃,世人也不会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你,也正是因为你的赤诚侠义,成了他们心中最耀眼的存在。
对于特别的你,我想说:不管十六年前还是十六年后的你,永远都不会黑化,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愿你历经万千,归来仍是少年!
你的勇敢、善良、乐观、坚强将会被我一直记起。魏无羡,带着你的特别,我们一起砥砺前行!
我读懂了你作文 篇八
《鲁滨孙漂流记》是英国著名作家笛福的一部作品。我看过许多个英雄事迹,也敬佩过许多的英雄好汉,可是你,我却不知道多少次被你高超的生存技巧所震撼。你便是我最敬佩的人——鲁滨孙。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热爱冒险和航海的年轻人的故事。这个叫鲁滨孙的年轻人,在一次乘船前往南美洲的途中,遭遇到极端天气,船翻了,同行的伙伴无一幸免,都死在了海中,只有你一个人被海水冲到了一个荒岛上,幸存下来。你在这个荒岛上流落了28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在这个无人的荒岛上,似乎看不到任何生存下去的希望。
我想,如果换作是我,可能我只会号淘大哭,可能早就自暴自弃,慢慢地等待死亡的降临了。可是你,历尽重重艰辛,经受住了生存的考验,利用自己的坚强和智慧,乐观地活了下来,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鲁滨孙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到底是什么,让你能创造了这样一个伟大的奇迹呢?不管是什么时候,遇到任何困难,你都不会停下努力的脚步。没有住所,就自己动手搭建帐篷,挖地洞;没有食物,你就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你因为岛上事情太忙而不顾身体,即使生病了,即使在下雨,你在家里也没闲着,编箩筐、干活,制作各种工具等等,这些活儿你都要干,你都会干!
我非常敬佩的就是你的这份强大的动手能力,在我眼里,你似乎是无所不能的!你不仅会做面包,还会做烟斗,做衣服。同时,这也是因为你的强大的毅力,当初你为了做面包绞尽脑汁,想尽了各种办法,岛上生存条件极其恶劣,但你最后还是克服重重困难,做出了美味可口的大面包。在这座无人荒岛上,你用你的聪明智慧,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禽,制造器具,外出打猎,建造了一个秩序井然的美好家园!
最令我敬佩的还要数你的临危不惧,以及在危难时刻冷静思考的大智大勇。在发现野人的痕迹时,你非常冷静的思考和机智的应对,看到那2米高的“怪兽”时,换了我,我肯定会扭头就跑,能跑多远跑多远,而你却是拿起了一把枪,用自己的勇敢,面对敌人,冲向敌人,救下了一个被同伴驱赶的野人。你给他取名“星期五”。在教化他时,你一直都非常的小心谨慎,生怕惊动了其他的野人,同时也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和蔼,使他完完全全的认可了你这个主人。
在看到你教会了“星期五”各种生活技能之后,我十分震惊,一个食人族就这样学会了许许多多的事。在你看来只是因为“星期五”天分高,勤奋好学,但我却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你的善良感动了他!
鲁滨逊的身上,有许许多多我所欠缺的东西,你坚强、勇敢、智慧、有毅力,我读懂了你,也深深明白,作为一个即将告别小学生活的少年,我也要像你一样,面对困难,无所畏惧,迎难而上,永不放弃,才能拥有更美好的未来!